表3-2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公式
2.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0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77.4%;负债合计54.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53.6%。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78亿元,比2018年增长49.8%(详见表3-22)。
表3-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23个,从业人员208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8.2%和下降5.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个,比2018年末下降33.3%;从业人员240人,比2018年末增长20.0%。
2.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9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8.2%;
负债合计19.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6.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0亿元,比2018年增长16.8%。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1亿元,比2018年增长5.8%。
(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47个,从业人员197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67.7%和下降34.1%(详见表3-23)。
表3-2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3-24)。
表3-24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9%;负债合计1.6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0.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3亿元,比2018年下降41.8%(详见表3-25)。
表3-2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十一)教育
1.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454个,从业人员1033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0.8%和下降2.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55个,比2018年末下降35.7%,从业人员8437人,比2018年末下降12.1%。
2.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7.1%;负债合计3.1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26.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8亿元,比2018年下降23.8%。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8.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0.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0.9亿元,比2018年增长15.3%。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1.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91个,从业人员474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8.4%和21.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1个,从业人员406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7.5%和6.9%。
2.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08.3%;负债合计1.6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566.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1亿元,比2018年增长1363.6%。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0.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1.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3.7亿元,比2018年增长26.5%。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29个,比2018年末增长43.1%,从业人员1513人,比2018年末下降15.9%。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09个,比2018年末增长45.1%,从业人员1073人,比2018年末下降10.6%。
2.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7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05.8%;负债合计20.7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911.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1亿元,比2018年增长5.2%。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3.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8亿元,比2018年下降57.4%。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677个,比2018年末下降2.3%;从业人员9498人,下降12.1%。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69.2亿元,比2018年增长23.3%。
四、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1.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2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8.7%。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业43个,占46.7%;新材料产业5个,占5.4%;生物产业14个,占15.2%;新能源汽车产业6个,占6.5%;新能源产业8个,占8.7%;节能环保产业14个,占15.2%;航空航天产业3个,占3.3%。
2.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2.5%。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0.0%;数字创意产业4个,占80.0%。
(二)高技术产业
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0.0%。其中,信息服务2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0.0%;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1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5.0%。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2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17.3%。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21个,从业人员7413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74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27个,占31.5%;数字产品服务业50个,占6.9%;数字技术应用业188个,占26.1%;数字要素驱动业256个,占35.5%。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5221人,占70.4%;数字产品服务业234人,占3.2%;数字技术应用业1063人,占14.3%;数字要素驱动业895人,占12.1%。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63.02亿元,占71.0%;数字产品服务业1.83亿元,占2.1%;数字技术应用业5.53亿元,占6.2%;数字要素驱动业18.36亿元,占20.7%。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72个,比2018年增长27.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5.3%。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19万人年,比2018年增长103.5%。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8.79亿元,比2018年增长75.1%;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75%。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17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25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82.3%和47.7%;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4.9%,比2018年下降3.5个百分点。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玉环市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235个,比2018年末增长102.1%;从业人员6649人,比2018年末增长4.7%;资产总计53.9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7.5%。
2023年末,玉环市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147个,比2018年末增长102.7%;从业人员6040人,比2018年末增长7.4%;资产总计50.2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0.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73亿元,比2018年增长14.1%。
2023年末,玉环市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88个,比2018年末增长95.6%;从业人员609人,比2018年末下降16.3%;资产总计3.7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7.1%;全年支出(费用)1.30亿元,比2018年下降34.6%。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2]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部分企业从事多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生产活动,故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大领域企业法人单位数量之和大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量。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5)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6)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4]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5]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6]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7]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大类。
[8]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9]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大类。
[10]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11]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种类型。
[12]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3] 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为保证数据精确度,单位数(万个)、人数(万人)等部分指标保留2位小数,个别占比数据保留2-3位小数。
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个别行业因涉及企业数据保密等原因不宜公开,以“**”表示。
(上接第11版)
居民服务业1.170.421.09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1.401.101.64其他服务业0.520.120.41
资产总计负债合计营业收入(亿元)(亿元)(亿元)合 计68.0054.019.78研究和试验发展5.683.433.43专业技术服务业59.9049.214.99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2.421.371.36
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个)(人)合 计4471976居民服务业225870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159802其他服务业63304
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人)合 计4471976内资企业4461974外商投资企业12
资产总计负债合计营业收入(亿元)(亿元)(亿元)合 计3.081.633.13